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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交通事故律师 | 男子开货车撞了客车后跑了,保险公司不赔怎么办?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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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28日,王先生驾驶轻型厢式货车追尾宋先生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造成宋先生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王先生弃车逃逸。2021年8月24日,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先生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王先生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所有人为袁女士,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且均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发生时,王先生受洛阳某冷链商贸有限公司雇佣正在执行工作任务。

       宋先生因此次事故致车辆损毁严重,由于王先生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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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处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接受宋先生的委托后,了解到其车辆损失大概有七、八万元。本案与大部分的交通事故案件不同,委托人诉求的不是因事故造成的伤亡损失,而是车辆损失。发生事故后,王先生肇事逃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禁止性规定,属于保险条款中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无需承担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而交强险的财产赔付限额为2000元。宋先生的车辆损失经鉴定高达83110元,如果车损、替代性交通费等各项损失让王先生个人承担,后续执行能否到位存在较大风险。王先生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给宋先生造成了损害,应由雇主承担侵权责任,车辆所有人袁女士不承担侵权责任。经过研讨,律师团队决定起诉肇事司机王先生、用人单位洛阳某冷链商贸有限公司以及保险公司,这样后期宋先生拿到赔偿更有保障。

       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共计赔偿原告2728.8元;被告洛阳某冷链商贸有限公司赔偿原告89460元。宋先生最后顺利拿到全部赔偿款。


人身损害律师洛阳律师


●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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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
审核:刘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