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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交通事故律师 | 车被撞坏了人没事,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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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某日中午,孙先生无证驾驶小型轿车沿国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同向在前行驶由张先生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宜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孙先生追尾负事故全部责任。孙先生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张先生与孙先生就修车赔偿一事无法达成协议,便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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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处理

       张先生作为原告,因其未受伤故不能主张医疗费等赔偿项目,其车辆因交通事故受损,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张先生在律师指导下提供了车辆维修清单、发票等,主张由被告孙先生赔偿车辆损失费用25460元。孙先生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垫付了一笔维修费。

       本案经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决孙先生扣除垫付部分赔偿原告张先生23318元。

● 法律知识

误工费属于财产损失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只对财产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只有造成当事人受伤才有误工费赔偿。

       财产损失主要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损失,拖车费,修复损坏设施的费用,营运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替代性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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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
审核:刘璐